常年期第十週 星期三
福音:瑪五17-19 【那時候,耶穌向他的門徒說:】
6月12日聖人 波蘭五位青年真福(The five young Martyrs of Poland)殉道 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ermalink.php?story_fbid=2026488494127848&id=100003001511256
查思洛喬埃克(Czeslaw Jozwiak)
愛德華克里尼(Edward Klinik)
方濟葛思(Franciszek Kesy)
賈洛克華斯基(Jaroqniew Wojciechowski)
愛德華卡斯基(Edward Kazmierski)
17 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,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
18 我實在告訴你們: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
19 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裡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實行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裡將稱為大的。」
釋義
對耶穌而言,「法律或先知」就是天主旨意整體性的表達,就如舊約整體所顯示的。因此,耶穌肯定這個法律是有效的、必須被實現的。耶穌在「山中聖訓」中談論這些「猶太」祖傳的法律,應該是理所當然的。在接下來的段落中(瑪五21-48),耶穌連續六次採用對立的方式(你們一向聽過給古人說 … 我卻對你們說 …)說明相對於「舊的義德」,什麼是「新(約)的義德」。舊約的法律不但不可「廢除」,而是更應該被「成全」,因此我們都被要求,不但要認識舊約法律,而且更要超越所有猶太的教導。耶穌遠遠超越梅瑟,祂以新的權威重新宣講天主的旨意;祂藉著自己的言語和行動重新詮釋舊約,並使它達到「成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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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成全法律】
6月12日(三) 瑪竇福音五17-19 格後三4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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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候,耶穌向門徒們說:
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既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劃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 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裏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實行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裏將稱為大的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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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釋經小幫手)
人是軟弱的,容易被肉體的懶惰、情緒、非理性的思想等控制,影響。比如說,我們明明知道有規律的生活對自己有好處,但是,卻常面臨放縱自己的誘惑。例如,我們早上該起床時不想起床、晚上該睡覺時不想睡覺、該工作時沉迷社交網站、該社交時卻沒有動力。若一次又一次的放縱自己,遲早也會失去動力和意義。也許今天你可以留意,你所不去做的那些事,是否正是你需要做的,可以幫助你的事?基督宗教的規矩也有同樣的功能,但要滋養靈性的生命、內在的精神。對基督徒而言,教會的規矩不僅是十誡而已,福音中耶穌的精神和價值觀更是我們要跟隨的芳表。當我們可以守十誡時,例如︰不殺人、不偷竊等,我們是好人,但若是我們能夠進入到十誡背後的中心,那我們就變成了真正的基督徒。
耶穌說祂是來成全法律,是因為祂深深內化了十誡的精神——愛主在萬有之上、愛人如己。而且祂願意依著這精神活出祂每一天的大小選擇。祂的一切選擇不再按外表、形式上符合法律而已,而是真正的把天主的愛、憐憫和正義活出來。我們也可以這樣做。哲學家威廉詹姆士說:「人可因心態的改變,而改變生命。」讓天主的戒律和聖言照亮前方的路,給予明確的方向,然後嘗試改變自己的心態;人是積思成言,積言成行,積行成習,積習成性,積性成命。因此,心態一改變,耶穌的精神就會注入心中,你我也會成為滿全法律的基督徒。
(種下種子)
當你選擇做每一件事時,讓愛主、愛人成為你的目標。
(全心祈禱)
主,請教我活出祢法律的精神,活出自由和愛。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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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2日 【得力領受愛】
聖神不僅向我們顯明天主是“阿爸!父啊”,也向我們顯明我們是屬於天主的心愛子女。如此,聖神恢復了我們與天主的真正關係,也是一切人倫關係的本源。
“阿爸”(abba)是個很親密的字眼,最好的翻譯是“老爸”。這個字流露出的信賴、安全、篤定、歸屬,以及親密的含義,卻沒有“父親”這個字通常有的威嚴、權力、主掌這些意思。“阿爸”表現的是滋潤庇護的愛。這愛囊括了人間諸般的愛——父母、兄弟姐妹、配偶、朋友所給我們的愛——也遠超乎這些愛,這愛是聖神的恩賜。~盧雲神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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