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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五週  星期五 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  福音:瑪十二1-8  

那時,耶穌在安息日由麥田中經過:他的門徒餓了,開始掐麥穗吃。法利塞人一見,便對他說:「看,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許作的事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沒有念過:達味與那些同他在一起的人,飢餓時,作了什麼?他怎樣進了天主的殿,吃了供餅?這供餅原是不准他吃,也不准同他在一起的人吃,而是只許司祭吃的。或者你們在法律上沒有念過:安息日,司祭在聖殿內違犯了安息日,也不算為罪過嗎?但我告訴你們:這裏有比聖殿更大的。假如你們瞭解『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』是什麼,你們就決不會判斷無罪的人了,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

釋義

瑪竇福音進入第十二章,耶穌默西亞的地位,漸漸顯明,也暗示了祂的天主性,就是依撒意亞所稱讚的「上主的僕人」。這段福音討論安息日的問題,安息日原是猶太人的聖日,在這一天內,除了敬拜天主外,其他任何工作都不做(出二十10)。但漸漸地,許多不可做的工作變成了繁文縟節,且日益增加,關於安息日的法律竟達一千五百二十一條,安息日的精神早已掩沒於各式各樣的法條之中。

法利塞人對耶穌門徒所做的事提出質疑,耶穌沒有立刻正面答覆,卻先引用一位他們所景仰的大人物---達味的實例:達味在急需時吃了只許司祭吃的陳設餅(撒上二一1-6)。耶穌以這個例子宣佈了「在急需時法律失效」的名言。

耶穌說「有比聖殿更大的」,暗示他的身份比聖殿還神聖,「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」更顯示他的天主性,宗徒的行事是在耶穌面前,必已是耶穌的許可,那麼就沒有違反安息日的問題。

反省

安息日就是主日,主日到教堂參加彌撒,我了解其真正的意義嗎?

法律是為人,不是人為了法律,是否生活中不小心也會本末倒置的以法律為原則,忘了仁慈的心?

祈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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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禱經

天主,你常以真理之光,照耀迷途的人,引領他們回歸正道;求你使所有基督徒勇於追隨基督,實踐信仰,以免損害基督徒的名字。因你的聖子、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他和你及聖神,是唯一天主,永生永王。亞孟。

讀經一(在黃昏的時候,你們要將羔羊宰殺;我一見血,就越過你們而去。)恭讀出谷紀 11:10-12:14

梅瑟和亞郎在法郎面前行了各樣奇跡;但是上主使法郎的心硬,仍不肯放以色列子民離開自己的國家。上主在埃及國訓示梅瑟和亞郎說:「你們要以本月為你們的正月,為你算是一年的首月。你們應訓示以色列會眾,本月十日,他們每人照家族準備一隻羔羊,一家一隻。若是小家庭,吃不了一隻,家長應和附近的鄰居按照人數共同預備,並照每人的飯量估計當吃的羔羊。羔羊應是一歲無殘疾的公羊,要由綿羊或山羊中挑選。把這羔羊留到本月十四日,在黃昏的時候,以色列全體會眾便將牠宰殺。各家都應取些血塗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兩門框和門楣上。在那一夜要吃肉;肉要用火烤了,同無酵餅及苦菜一起吃。肉切不可吃生的或水煮的,只許吃火烤的。頭、腿和五臟都應吃盡,一點也不許留到早晨;若是早晨還有剩下的,都要用火燒掉。你們應這樣吃:束著腰,腳上穿著鞋,手裏拿著棍杖,急速快吃;這是向上主守的逾越節。這一夜我要走遍埃及國,將埃及國一切首生,無論是人是牲畜都要殺死,對於埃及的眾神,我也要嚴加懲罰:我是上主。這血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,當作你們的記號:我打擊埃及國的時候,一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,毀滅的災禍便不會落在你們身上。這一天將是你們的紀念日,要當作上主的節日來慶祝,你們要世世代代過這節日,作為永遠的法規。」──上主的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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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9日聖人 聖女儒斯大、聖女盧菲娜(SS. Justa and Rufina)童貞殉道 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ermalink.php?story_fbid=2088582797918417&id=1000030015112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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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定罪 7月19日(五) 瑪竇福音十一1-8 出十一10-十二14

那時,耶穌在安息日由麥田中經過:祂的門徒餓了,開始掐麥穗吃。法利賽人一見,便對祂說:「看,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許作的事。」

耶穌說:「你們沒有念過:達味與那些同祂一起的人,飢餓時,作了什麼?他怎麼進了天主的殿,吃了供餅!這供餅原是不准他吃,也不准同他在一起的人吃,而是只許司祭吃的。

或者你們在法律上沒有念過:安息日,司祭在聖殿內違犯了安息日,也不算為罪過嗎?

但我告訴你們:這裏有比聖殿更大的。 假如你們瞭解『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』是什麼,你們就絕不會判斷無罪的人了,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」

釋經小幫手

在今日的福音中,耶穌並不是教導人們不守法,而是要指出法利賽人早就對祂和他的門徒有偏見,所以無論他們做什麼都會被定罪。耶穌的門徒們在安息日因為餓了,所以開始掐麥穗吃,做了猶太法禁止的事。但耶穌指出,其實猶太人崇拜的達味王也曾經犯法過,而且是進到聖殿犯法,吃了只許司祭吃的餅,而且要引與他在一起的人犯法。然而,達味不但沒有在黑名單上,而且還被供奉味以色列人的英雄。這麼看來,猶太人因為敬愛達味王,對於他許多犯法的行為視而不見。不僅如此,法利賽人對司祭在聖殿內違犯了安息日,也聽而不聞,不把它當成一回事。不過,一旦耶穌和耶穌的門徒在大自然中,因為飢餓而在安息日掐麥穗吃,就被定罪了。而「不准在安息日掐麥穗吃」這法條的等級餅不如在聖殿犯法那麼嚴重,但因對耶穌的偏見而誇大了它的嚴重性。古希臘哲學家亞里西多德說:「人是理性的動物」。儘管如此,人的言行舉止常受到無理性的思維影響。法利賽人對耶穌的偏見因為沒有儘早改善,導致他們編造了耶穌的罪刑,最後把祂釘在十字架上,完全不願意聽祂說:「我比你們尊為聖的聖殿還大。」你和我呢?我們也會陷入法利賽人因人而異的非理性判斷嗎?看到A做不該做的事就立刻定罪,看到B做同樣的事就給他找藉口,辯護他。我們是否願意意識到站在我們面前的人,無論是誰,都是聖神的宮殿,是神聖的。讓我們學會做自由的基督徒,從偏見中被解放,自由因愛而理性思考。

種下種子

是否能察覺你對誰的偏見最深?

全心祈禱

主,請指出我的黑暗,讓我活出祢喜歡的仁愛。阿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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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9日 常年期第十五週星期五 瑪12:1-8

安息日對猶太人意義重大。在耶穌的時代,猶太人對如何遵守安息日,有許多的規定,安息日不可以收割,而法利塞人認為執起麥穗就等於收割。因此,當耶穌在安息日由麥田經過,他的門徒摘麥穗吃,法利塞人指責他們做了安息日不許作的事。耶穌卻認為門徒這樣做是因為肚餓才摘麥穗吃,換句話說,門徒並非是毫無理由地做這件事。
耶穌沒有花時間和他們爭論他們所定的規矩是否合乎聖經,只直接引用聖經中的達味和他的隨從在飢餓的時候,進了天主的殿,也吃了法律規定只有司祭才能吃的食物。然而達味不是司祭,他拿起吃掉,聖經卻沒有責備他。可見他們都不算犯罪,藉以反駁法利塞人的指責。
我們從耶穌基督的回答,可以看出祂不但對聖經的記載相當熟悉,而且是對實際生活的現象經過仔細的觀察、反省。這點非常重要,如果我們只熟悉聖經的內容,卻對實際生活經驗缺乏反省,這樣所熟悉的道理對我們並不會有任何信仰上的意義,只能算是一種知識而已。
同樣,雖然法利塞人對法律有極深的研究,但如果鑽研法律的結果沒有使他們更加愛人,在耶穌眼中一樣沒有任何意義。
顯然,在耶穌看來,人的需要超過安息日的規定,而守安息日的正確態度就是愛,愛是法律的中心。因此,我們需要反省的是,在學習耶穌的教導之後,有沒有讓我們更加去愛人,抑或依然故我?我們需要讓天主的話滲透我們的思、言、行為,使我們不但遵守誡命,也更關心人的需要。~ 靈風思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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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9日  在受苦的群眾里尋見主 
群體與個人都會受苦。在世界各地,有大群的人受逼迫、虐待,淪為蠻行罪惡的犧牲品。有家庭受苦、有朋友受苦、有宗教團體受苦、有民族受苦、有國家受苦。在這些受苦的群體中,我們必須發現受苦的基督,因為他們也被揀選、祝福、破碎、交給了世界。 ~盧雲神父
我們要彼此激勵,回應受苦的呼聲,同心為公義與和平努力。這么做,也就是做在救世人而受苦受死的基督身上了。 ~盧雲神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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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嗡 斯巴雅 嗡 巴威

 啊啦伊亞加布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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