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聖言反省 常年期第十一週(綠) 每日讀經 視頻 https://youtu.be/jkK92UV24rM
6月16日 星期二 閏四月廿五

納波特被誣陷致死

讀經一:列上二一17-29

17  那時,有上主的話傳於提市貝人厄里亞說:
18  「你起來,下去會晤住在撒瑪黎雅的以色列王阿哈布;看,他現在正在納波特的葡萄園內,他下到那裡去霸佔了那葡萄園。
19  你要對他說:上主這樣說:你殺了人,還要霸佔他的產業嗎?繼而對他說:上主這樣說:狗在什麼地方,舔了納波特的血,也要在什麼地方舔你的血。」
20  阿哈布對厄里亞說:「我的對頭,你又找到了我的錯嗎?」厄里亞答說:「是,我找到了你的錯,因為你出賣了你自己,去行上主視為惡的事。
21  我必要在你身上降災,消滅你的宗族;以色列所有屬於阿哈布的男子無論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,一概滅絕。
22  我要使你的家像乃巴特的兒子雅洛貝罕的家,又像阿希雅的兒子巴厄沙的家,因為你惹我發怒,使以色列陷於罪惡。
23  至於依則貝耳,上主也預告說:狗要在依次勒耳的田間,吞食依則貝耳。
24  凡屬阿哈布的人,死在城中的,要為狗吞食,死在田間的,要為空中的飛鳥啄食。」
25  實在,從來沒有人像阿哈布一樣,受他的妻子依則貝耳的引誘,這樣出賣自己,行上主視為惡的事。
26  他行了最可憎惡的事,歸依了邪神偶像,全像上主從以色列子民前,趕走的阿摩黎人所行的一樣。
27  阿哈布一聽這些話,就撕破自己的衣服,身穿麻衣,禁食,穿著麻衣睡覺,低頭緩步行走。
28  於是有上主的話傳於提市貝人厄里亞說:
29  「阿哈布在我面前這樣自卑自賤,你看見了沒有?他既然在我面前自卑自賤,在他有生之日,我不降此災禍;但是,到他兒子的日子,我要使這災禍臨於他家。」

釋義

罪就是罪,不論誰犯罪,都是犯罪。過去,納堂先知曾經指責達味王侵佔他人妻子、並借刀殺人的犯罪事實(撒下十二);現在,阿哈布王殺害納波特並侵佔他的葡萄園,天主派遣了厄里亞先知前去指責。先知不僅指責二位國王殺人侵佔的罪行,更指出他們罪行的根本原因是內心的貪慾:企圖強佔屬於他人的東西或妻子,輕視他人的尊嚴。兩個國王都後悔自己的罪行,也都因此經驗到,嚴厲宣判的天主同時也是仁慈的天主。整體而言,對阿哈布的判決比對達味的判決更為嚴厲;雖然他是受了妻子邪惡的影響,他仍應負起應負的責任。
 
詠 51上主,我們犯了罪,求祢憐憫。

福音:瑪五43-48 

43  【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】「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你應愛你的近人,恨你的仇人!』
44  我卻對你們說: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,
45  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,因為他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
46  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,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?稅吏不是也這樣作嗎?
47  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,你們作了什麼特別的呢?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嗎?
48  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。」

釋義

舊約中的確記載了「愛近人如愛自己」的法律(肋十九18、34),但是並沒有「應恨你的仇人」這樣的法律。不過,像這樣的法律,大概可以由把愛只限制在愛近人的法律中引伸出來。事實上,谷木蘭團體所留下的經卷中,就寫下了「… 應恨黑暗之子」這樣的法律。

只要我們還在詢問:誰是我的近人?誰是我的敵人?誰是黑暗之子?而且只要我們仍然按照這些問題的答案而決定愛或不愛某人,我們就沒有真正認識梅瑟的法律,更沒有瞭解耶穌所啟示的真正的義德。仇恨並不是從殺人才開始,而是從每日微小的「不愛」的行為開始。如果和我們把一起生活的人只看成「其他人」,而不把他們當成「近人」,其實就是地獄。把人看成「近人」,這就是天堂。「愛近人」是把所有人聯繫在一起的黏著劑。因為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創造一切人,並命令人們彼此相愛。如果仇人能夠被愛,就不再是仇人。所以,天主沒有仇人。即使有人自認為是天主的仇人,與天主為敵,對天主而言,此人仍然並非仇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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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詠51:3-4,5-6,11,16認罪懺悔
03. 天主,求你按照你的仁慈憐憫我,依你豐厚的慈愛,消滅我的罪惡。
04. 求你把我的過犯洗盡,求你把我的罪惡除淨。
05. 因為我認清了我的過犯,我的罪惡常在我的眼前。
06. 我得罪了你,惟獨得罪了你,因為我作了你視為惡的事。
11. 求你掩面別看我的罪過,求你除掉我的一切罪惡。
16. 天主,我的救主,求你免我血債,我的舌頭必要歌頌你的慈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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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6日聖人 聖若望方濟各雷奇(St. John Francis Regis) 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BonfireWorld/posts/2781416988747727

備註:附上生動的動畫介紹聖若望方濟各雷奇神父的生平 (英文版)https://youtu.be/BZb_NVwXpIc


聖若望方濟各雷奇(St. John Francis Regis)
一五九七年,若望方濟各雷奇生於法國拿本;青年時,在耶穌會學校讀書。學業完成,入耶穌會修道。初學期內,已有驚人的聖德。初學期滿,攻讀修辭學和哲學,主日和大瞻禮日協助神父給兒童講解要理、成績特佳、那時他只有廿二歲。
一六二八年,雷奇往都魯士攻讀神學。同室的修士通知院長神父說:雷奇修士每夜大部分時間都在小堂裡祈禱。院長神父慧眼識英雄,答道:「雷奇修士舉行祈禱善功時,不要去打擾他:不要阻止他與天主晤談。假如我的觀察沒有錯的話,將來有一天,本會(耶穌會)一定要慶祝他的瞻禮。」
一六三一年,雷奇領受鐸品神職,是年六月十五日天主聖三瞻禮,舉行首次彌撒。
雷奇在維華來等區傳教,歷十年之久。夏季在城區傳教,冬季往鄉村傳教。他的講道簡潔動人,字字打入聽者心坎。雷奇傳教的主要對象,為貧苦的人,任何對窮人有益的事,無不全力以赴。有時人們指責他謙恭過分,被大家看不起。他說「那更好呀,假如我們能犧牲自己的尊嚴,換取窮人的幸福,那不是最理想的事嗎?」
雷奇每天上午在祭台講道理和在告解亭聽神功,下午訪問醫院監獄,有時忙得連飯也忘記吃。
雷奇在門波利愛城勸化了許格諾派教徒和冷淡教友,人們譏笑他,這些人可能有始無終,他們不是真心改過,雷奇道:「假如我的全部力量,能勸化一個人少犯一個罪,我覺得這些努力就沒有白費。」
雷奇由門波利愛折往荒僻的鄉村地區,用當地方言講道勸人,成績非常滿意。
那時候,法國東南部維華來地區,飽受戰禍,瘡痍滿目,教堂毀壞,居民道德水準低落,兇殺搶劫無日無之。有幾個堂區的教務,停頓了二十年,還沒有恢復。當地主教慕雷奇神父之名,請他來協助重整教務。雷奇和另一位耶穌會士應邀,接受是項艱巨的任務。他陪了主教到教區各地視察,每到一地,雷奇舉行一連串的講道,冷淡教友都恢復宗教生活,異教徒皈依天主教。
雷奇進行傳教的過程中,遭遇阻撓,原屬意料之事。若干人涉嫌誣告,企圖打擊他的地位,可是主教很賢明,對他絕對信任。
雷奇渴望能遠涉重洋,到加拿大去傳教,獲得致命的榮冠。可是他的願望始終未能實現,雷奇認為,那是因為他罪惡深重,所以未能獲得為主致命的機會。
雷奇常在崇山峻嶺,杳無人煙的地區,風塵僕僕,來往各處傳教。有一次為暴風雪所阻,三星期藏身山洞只靠少許乾糧充飢。
教廷進行雷奇立聖品案時,許多證人提出報告。馬田本堂司鐸的報告指:「當雷奇神父到我的堂區講道以後,信友們徹底改變了,和以前比較起來,完全不同了。風霜雨雪,任何自然的困難都不能阻雷奇神父的旅程。他每到一處,群眾如影隨形,追隨左右。我親眼看見他整天站在雪深及膝的山頂上,向眾人講道。講完了通宵不睡,在堂裡聽告解。」另一證人說:「我到山上去,看見大批信友列隊前行,人們對我說,我們在等候一位聖人,原來他們等候的,是雷奇神父。」
教友常常步行數十里,到雷奇講道的鄉村去會見他。為了趕路,雷奇往往在清晨三時出發,到遠地去講道,口袋裡帶幾個蘋果充飢。有一次,他在路上失足,腳骨跌斷,他拿了一根手杖,由一個同伴扶著,一拐一拐地走到目的地,走進告解亭聽告解。到了夜裡,請醫生診治,那根腳骨已經自動接好了。
雷奇神父去世前最後四年,常在勒比區講道。聽道的人,每次都有四五千。聖堂太狹小,容納不下。他致力於社會救濟工作,把男女教友組織起來,擔任探訪監獄、醫院和照顧窮人等社會福利事業。
雷奇建立了一個糧庫,按期給貧民分發糧食。此外,他也設立了一座收容所,收容過去失足犯案的不幸女子。
雷奇得到顯發神蹟的神能:有兩個盲人,賴他轉禱,恢復視能。旱災期內,他的糧庫存糧發完,轉眼間,庫裏糧食又堆得滿滿的,這樣一連三次;其他神蹟還有很多。
一六四O年秋季,雷奇自知死期將至。是年將臨期,人們請他到路凡講道。動身前,他先做三天退省靜修,並將若干雜務料理,當時,重發聖願的日期快要來到,若干人勸他等待重發聖願日過後再動身。雷奇道:「天主的聖意不要我留在這裡,他要我明天就動身。這次我去了以後,不會回來重發聖願了。」
雷奇冒著暴風雪,踏上旅程。中途迷失方向,在樹林裡露宿一宵。身體著涼,突發肺炎。可是第二天,他抱病走到路凡,開始講道。聖誕瞻禮那一天,他一連講了三次道理。聖斯德望瞻禮,又講了三次。每次講道完畢,就聽告解。最後一天講完了道,走進告解亭,昏暈了兩次。人們把他抬到臥室,已到彌留狀態。十二月三十一日,他整天雙目注視著苦像。到了晚上,他高呼道:「我看見了耶穌和祂的母親,他們接我進天堂。」接著,他又說道:「我把我的靈魂托付給祢。」說完了這句話,瞑目安逝,享年四十三歲。他的遺體葬在路凡,每年到該地朝聖者達萬人之多。
教宗克萊孟十二世於一七三七年將他列入聖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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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6(二)認出你是基督徒 瑪竇福音五43-48

耶穌對門徒們說:「你們一向聽說過:『你應愛你的近人,恨你的仇人!』我卻對你們說: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,好使你們成為你們在天之父的子女,因為他使太陽上升,光照惡人,也光照善人;降雨給義人,也給不義的人。

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,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?稅吏不是也這樣作嗎?

你們若只問候你們的弟兄,你們作了什麼特別的呢?外邦人不是也這樣作嗎? 所以你們應當是成全的,如同你們的天父是成全的一樣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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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釋經小幫手)

我們是否有被別人詢問「你是基督徒嗎?」的經驗呢?當時的心情如何?

今天的福音,耶穌耐心引導我們去瞭解,做為天父的兒女,我們不僅是自己享有信仰的恩竉就好,不只是彼此代禱,更是要願意接受主耶穌的邀請,為仇人祈禱。

祂說:「你們當愛你們的仇人,當為迫害你們的人祈禱。」

我們生命中的仇人是誰?可能是傷害我們的人,可能是對手,難以溝通或難以相處的人,也可能是意見不合的人,忽視我們或不認同我們的人。要我們去愛仇人,不去反擊,不去抱怨,不去附和批評相當不容易。耶穌深知我們人性的軟弱,没有要求我們自己委曲求全或去表達什麼,只單單的說:「為他們祈禱」。

祈禱就是一種愛的行為,我們自己無法做到的,那就把它放在天主的台前,告訴天父我們的哀傷與憤怒,告訴祂自己的委屈和難過。如果在憤怒中想咒罵對方,那就祈禱求主用祂的方式指責他,把懲罰的權利完全交給主。心平氣和後,也可請天主光照對方的無知。

祈禱,不是無奈中做的行為,而是有勇氣才能做到的人。能為仇人祈禱,代表你能克制自己的情緒,能接納自己,也願意讓信德比任何人性的誘惑還要大。

祈禱,是通往和平唯一的道路。


(品嚐聖言)

你們若只愛那愛你們的人,你們還有什麼賞報呢?

(活出聖言)

試著為讓你感覺不舒服的人祈禱,給他一個善意的微笑或行動。

(全心祈禱)

主,請接納我會被冒犯的情緒,幫助我用祈禱去回應仇人帶來的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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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6日   實踐的愛 
我們經常把愛說成是種感覺。但,若要等到有愛的感覺才能發揮愛,恐怕永遠也學不會好好的去愛。愛的感覺固然甜美、給人生機,但是愛不能以感覺為基礎。愛乃是在靈裡知道,天主愛我們無邊,並且要我們在這個世界彰顯祂的愛;因此我們的思想、言語、行為,都遵照祂的愛。 
我們都“知道”什麼是愛的行為,但是當我們“行出”愛,即使別人不以愛回應,我們也會發現自己的感覺與行動變得一致了。~ 盧雲神父

[屬靈生命與事奉]

耶穌的一切言行皆發自與天父的親密關係。耶穌說:「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, 你不信麼?我對你們所説的話,不是憑著自己說的,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祂自己的事。你們當信我,我在父裡面,父在我裡面;即或不信,也當因我所作的事信我。」
耶稣的一切言行如何發自與天父的連結,我們的一切言行也要發自與耶穌的連 結。「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,」耶穌說:「我所作的事,信我的人也要作;並且要作比這更大的事……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求什麼,我必成就,叫父因兒子得榮耀。J這深刻的真理彰顯了屬靈生命與事奉的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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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嗡 斯巴雅 嗡 巴威

 啊啦伊亞加布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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