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分類:丙年每日福音2019 (1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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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五週 星期六  耶穌警告他們不要把他張揚出去,這就應驗了先知的話  福音:瑪十二14-21  線上播放

那時候,法利塞人出去,商討怎麼陷害耶穌,怎樣除滅他。耶穌知道了,就離開那裏;有許多人跟隨他,他都治好了他們;且警告他們不要將他傳揚出去:這是為應驗那藉依撒意亞先知所說的話:『看,我的僕人,他是我所揀選,我所鍾愛的;他是我心靈所喜悅的;我要使我的神住在他身上,他必向外邦人傳佈真道。他不爭辯,也不喧嚷,在街市上沒有人聽到他的聲音:已壓破的蘆葦,他不折斷;將熄滅的燈心,他不吹滅,直到他使真道勝利。外邦人將要期待他的名字。』

釋義

今日的福音,瑪竇要讀者們再次地注意耶穌這位上主僕人的特徵與使命。

耶穌知道法利塞人的陰謀,便退到別處,這並非因為害怕,而是耶穌知道祂的時刻尚未來到。而群眾們的愛戴及跟隨耶穌的熱誠態度,恰與法利塞人的反應成對比。耶穌警告那些被治好的人「不要將他傳揚出去」,是為避免被狂熱群眾逼迫成為現世光榮的默西亞,因為這與天父的旨意相違。

因此,遂引用依撒意亞先知的話,指出上主僕人的特徵,和祂的使命的真義:不以言語競爭,而以愛來服務;不以輕蔑對待軟弱的人,使人灰心,而是加以扶持、鼓勵,使人悔改與天主和好;不僅向著一個民族(以色列),而是向全人類顯示上主的仁慈,使全人類都能分享、接受上主的慈愛,並且都能「因祂的名」而有盼望。

反省

我的身份(為人子女、父母、師長、員工,或基督徒,或……)與使命是什麼?

為我現在的身分,其使命的具體行動是什麼?我願意實行嗎?

祈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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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五週  星期五 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  福音:瑪十二1-8  

那時,耶穌在安息日由麥田中經過:他的門徒餓了,開始掐麥穗吃。法利塞人一見,便對他說:「看,你的門徒作安息日不許作的事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沒有念過:達味與那些同他在一起的人,飢餓時,作了什麼?他怎樣進了天主的殿,吃了供餅?這供餅原是不准他吃,也不准同他在一起的人吃,而是只許司祭吃的。或者你們在法律上沒有念過:安息日,司祭在聖殿內違犯了安息日,也不算為罪過嗎?但我告訴你們:這裏有比聖殿更大的。假如你們瞭解『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』是什麼,你們就決不會判斷無罪的人了,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

釋義

瑪竇福音進入第十二章,耶穌默西亞的地位,漸漸顯明,也暗示了祂的天主性,就是依撒意亞所稱讚的「上主的僕人」。這段福音討論安息日的問題,安息日原是猶太人的聖日,在這一天內,除了敬拜天主外,其他任何工作都不做(出二十10)。但漸漸地,許多不可做的工作變成了繁文縟節,且日益增加,關於安息日的法律竟達一千五百二十一條,安息日的精神早已掩沒於各式各樣的法條之中。

法利塞人對耶穌門徒所做的事提出質疑,耶穌沒有立刻正面答覆,卻先引用一位他們所景仰的大人物---達味的實例:達味在急需時吃了只許司祭吃的陳設餅(撒上二一1-6)。耶穌以這個例子宣佈了「在急需時法律失效」的名言。

耶穌說「有比聖殿更大的」,暗示他的身份比聖殿還神聖,「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」更顯示他的天主性,宗徒的行事是在耶穌面前,必已是耶穌的許可,那麼就沒有違反安息日的問題。

反省

安息日就是主日,主日到教堂參加彌撒,我了解其真正的意義嗎?

法律是為人,不是人為了法律,是否生活中不小心也會本末倒置的以法律為原則,忘了仁慈的心?

祈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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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五週 星期四(蔣祖華)我是良善心謙的  福音:瑪十一28-30  線上播放

就在那時侯,耶穌說:「凡勞苦和負重擔的,你們都到我跟前來,我要使你們安息。你們背起我的軛,跟我學吧!因為我是良善心謙的:這樣你們必要找得你們靈魂的安息,因為我的軛是柔和的,我的擔子是輕鬆的。」

釋義

今天的福音的關鍵圖象是「軛」。「軛」是一條架在牲口頭上以便拖拉載重沈重橫木,本是猶太農業社會中常見的家庭器具,也因此被引用為「隸屬」的象徵。經師和虔誠的猶太人都主張,人應歡喜地負起「法律(Torah)的軛」。

透過歷代經師與對於法律的解釋和演繹出各種規定,致使到了耶穌時代時,法律已成為苦不堪言重擔。「勞苦」和「負重擔的」的希臘原文,指的是在牲口身上載以過重的負荷,或木軛不合,使牠們的身體感到痛苦。

耶穌面對這樣的實況,首先邀請人來到他跟前,卸下「形式主義」的法律重擔,也就是他所說的:「我要使你們安息。」接著耶穌邀請人們背負起另一種「軛」,就是他的教訓-天國的新法律;但耶穌保證這「軛是柔和的」,「因為我是良善心謙的」。而且耶穌自己先背起了這軛,因此他才能說:「你們背起我的軛,跟我學吧!」

反省

我的生活中是否也有些不合情理、難以背負的重擔?耶穌說:「你們都到我跟前來,我要使你們安息。」這話對我而言是喜訊嗎?

耶穌也邀請我們背起祂的「軛」,活出福音精神,我願意接受這個邀請嗎?

祈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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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十五週 星期三(蔣祖華) 祢將這些事瞞住了智慧的人,而啟示給小孩子。 福音:瑪十一25-27  線上播放

就在那時侯,耶穌發言說:「父啊!天地的主宰!我稱謝你,因為你將這些事瞞住了智慧和明達的人,而啟示給小孩子。是的,父啊!你原來喜歡這樣。我父將一切交給了我;除了父外,沒有人認識子;除了子和子所願意啟示的人外,也沒有人認識父。」

釋義

今天的經文在路加福音亦有記載(路十21-22),但經文的脈絡稍有不同。路加將這段經文置於門徒成功傳教歸來,著重於表達「小子-門徒」接受福音的喜悅;瑪竇則將經文安排在耶穌斥責加里肋亞三城之後,強調的是那些所謂的「智慧和明達的人」 ─ 也就是法利塞人和經師 ─ 不認識基督的教訓。他們是猶太人的精神領袖,本該有足夠的知識「認出」耶穌和祂的救恩訊息,但卻被「瞞住了」,當然這是象徵他們的眼目被自己知識地位的驕傲所蒙蔽。

耶穌藉此告訴我們,領受福音的啟示所憑藉的不是人的知識,而是一顆謙卑開放的赤子之心。「小孩子」並不是代表無知的人,而是代表「雅威的窮人」,意思是謙卑聆聽的信徒。唯有這樣的小孩子纔能領受天父獨生子的啟示,得到了救恩。

反省

我是個有知識、經驗、見識的人嗎?這些讓我引以為傲的「資產」是否將我「蒙蔽」,致使我無法領悟福音的喜訊?

我如何在生活中培養一顆聆聽天主的赤子之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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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禱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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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二  莊稼多,工人少  福音:瑪九32-38 線上播放

32  他們出去後,看,有人給耶穌送來一個附魔的啞吧。
33  魔鬼一被趕出去,啞吧就說出話來。群眾驚奇說:「在以色列從未出現過這樣的事情。」
34  但法利塞人們卻說:「他是仗賴魔王驅魔。」
35  耶穌周遊各城各村,在他們的會堂內施教,宣講天國的福音,治好一切疾病,一切災殃。
36  他一見到群眾,就對他們動了慈心,因為他們困苦流離,像沒有牧人的羊。
37  於是對自己的門徒說:「莊稼固多,工人卻少,
38  所以你們應當求莊稼的主人派遣工人,來收他的莊稼。」

釋義

《瑪竇福音》以一個治癒附魔的啞巴的故事結束了奇蹟敘述。這個故事只佔了很小的篇幅,整個敘述的重點在於表達群眾和法利塞人所做出的兩種不同回應。群眾們高聲宣告這裡發生一個「從未出現過的事情」。這個宣告尚不算是信德,因為信德的對象永遠是耶穌本人,不是外在所發生的事件。不過,這也並不是拒絕接受,這樣的驚訝有可能把人引入信仰。法利塞人的反應則完全不同,他們惡意地做出錯誤解釋。這情況顯示出,單是看見奇蹟並不足以達到信德。《瑪竇福音》以這樣不和諧的音調結束了奇蹟報導的段落(瑪八~九):細心的讀者在這裡應該已經看見了耶穌的命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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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五週 7月15日 聖文德主教聖師紀念 福音:瑪五13-19

(耶穌對門徒說:)「你們是地上的鹽,鹽若失了味,可用什麼使它再鹹呢?它再毫無用途,只好拋在外邊,任人踐踏罷了。你們是世界的光;建在山上的城,是不能隱藏的。人點燈,並不是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台上,照耀屋中所有的人。照樣,你們的光也當在人前照耀,好使他們看見你們的善行,光榮你們在天之父。」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廢除法律或先知;我來不是為廢除,而是為成全。我實在告訴你們:即使天地過去了,一撇或一畫也決不會從法律上過去,必待一切完成。所以,誰若廢除這些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也這樣教訓人,在天國裡,他將稱為最小的;但誰若實行,也這樣教訓人,這人在天國裡將稱為大的。

釋義

耶穌告訴門徒要做「地上的鹽、世界的光」。鹽與光皆為人生必需品,人若缺少便苦不堪言。鹽是調味、防腐的東西,但是鹽如果失去了功能,便一無用處,只能像廢物一樣被拋棄。耶穌提醒門徒應以善言善表,教導別人,避免被惡習所腐化,也是警戒門徒,不要自己腐化,否則,將成為無用之人,必遭人輕視。

耶穌是世界的光,是世界不可缺少的生命要素,門徒也要與耶穌一樣,為世界服務。巴力斯坦的城市村莊多建立在山頂上,人人都在夜間點上油燈,可以引導在黑暗中行走的人回家,也讓屋內的人可以繼續活動;為達此功能,當然不會有人把燈放在地窖或斗底下(「斗」是當時羅馬的乾糧器皿,此處指任何遮蓋器)。耶穌用這比喻強調基督徒是一個團體,他們的生活應具有標記性,使生活在黑暗中的人,看見我們的善行而認識天父的美善,信仰真道、光榮天主。

「法律」和「先知」代表全部以色列祖傳的信仰遺產(基督徒的「舊約」),耶穌申明,祂不是來廢除舊約,而是來成全的。「一撇」是希伯來文最小的一個字母(相當拉丁的「i」字母),「一劃」是區別一個字母與另一個字母所有的鈎或撇等記號;耶穌藉這種說法強調,任何來自天主的法律都不會失效,若有人廢除它,也這樣告訴別人,這種人將成為最小的,意思就是毫無價值;相反的,遵守這些教訓的,也這樣訓勉人的,才真正成為天國子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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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禱經

全能的天主,我們今天慶祝聖文德的慶辰,求你使我們能從他傑出的訓誨中,獲得神益,並在日常生活中,不斷效法他熱誠的愛德。因你的聖子、我們的主耶穌基督,他和你及聖神,是唯一天主,永生永王。亞孟。

福音(我來不是為帶平安,而是帶刀劍。)恭讀聖瑪竇福音 10:34-11: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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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四週 星期六  不要怕那只能殺害肉身的  福音:瑪十24-33  

24  「沒有徒弟勝過師傅的,也沒有僕人勝過他主人的;
25  徒弟能如他的師傅一樣,僕人能如他的主人一樣,也就夠了。若人們稱家主為「貝耳則步」,對他的家人更該怎樣呢?
26  所以,你們不要害怕他們;因為沒有遮掩的事,將來不被揭露的;也沒有隱藏的事,將來不被知道的。
27  我在暗中給你們所說的,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;你們由耳語所聽到的,要在屋頂上張揚出來。
28  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,而不能殺害靈魂的;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。
29  兩隻麻雀不是賣一個銅錢嗎?但若沒有你們天父的許可,牠們中連一隻也不會掉在地上。
30  就是你們的頭髮,也都一一數過了。
31  所以,你們不要害怕;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呢!
32  凡在人前承認我的,我在我天上的父前也必承認他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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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四週 星期五  說話的不是你們,而是你們父的聖神  福音:瑪十16-23  

  【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】
16  「看,我派遣你們好像羊進入狼群中,所以你們要機警如同蛇,純樸如同鴿子。
17  你們要提防世人,因為他們要把你們交給公議會,要在他們的會堂裡鞭打你們;
18 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緣故,被帶到總督和君王前,對他們和外邦人作證。
19  當人把你們交出時,你們不要思慮:怎麼說,或說什麼,因為在那時刻,自會賜給你們應說什麼,
20  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,而是你們父的聖神在你們內說話。
21  兄弟要將兄弟,父親要將兒子置於死地,兒女也要起來反對父母,要將他們害死。
22  你們為了我的名字,要為眾人所惱恨;唯獨堅持到底的,纔可得救。
23  但是,幾時人們在這城迫害你們,你們就逃往另一城去;我實在告訴你們:直到人子來到時,你們還未走完以色列的城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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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四週 星期四  你們不花錢得來的,也要免費給人  福音:瑪十7-15 

【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】
7  「你們在路上應宣講說:天國臨近了。
8  病人,你們要治好;死人,你們要復活;癩病人,你們要潔淨;魔鬼,你們要驅逐;你們白白得來的,也要白白分施。
9  你們不要在腰帶裡備下金、銀、銅錢;
10  路上不要帶口袋,也不要帶兩件內衣,也不要穿鞋,也不要帶棍杖,因為工人自當有他的食物。
11  你們不論進了那一城或那一村,查問其中誰是當得起的,就住在那裡,直到你們離去。
12  你們進那一家時,要向它請安。
13  倘若這一家是堪當的,你們的平安就必降臨到這一家;倘若是不堪當的,你們的平安仍歸於你們。
14  誰若不接待你們,也不聽你們的話,當你們從那一家或那一城出來時,應把塵土由你們的腳上拂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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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四週 星期三 你們要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 福音:瑪十1-7  

【那時候,】
1  耶穌將他的十二門徒叫來,授給他們制伏邪魔的權柄,可以驅逐邪魔,醫治各種病症,各種疾苦。
2  這是十二宗徒的名字:第一個是稱為伯多祿的西滿,和他的兄弟安德肋,載伯德的兒子雅各伯和他的弟弟若望,
3  斐理伯和巴爾多祿茂,多默和稅吏瑪竇,阿耳斐的兒子雅各伯和達陡,
4  熱誠者西滿和負賣耶穌的猶達斯依斯加畧。
5  耶穌派遣這十二人,囑咐他們說:「外邦人的路,你們不要走;撒瑪黎雅人的城,你們不要進;
6  你們寧可往以色列家迷失了的羊那裡去。
7  你們在路上應宣講說:天國臨近了。」

釋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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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四週 星期二 莊稼多,工人少 福音:瑪九32-38 

32  他們出去後,看,有人給耶穌送來一個附魔的啞吧。
33  魔鬼一被趕出去,啞吧就說出話來。群眾驚奇說:「在以色列從未出現過這樣的事情。」
34  但法利塞人們卻說:「他是仗賴魔王驅魔。」
35  耶穌周遊各城各村,在他們的會堂內施教,宣講天國的福音,治好一切疾病,一切災殃。
36  他一見到群眾,就對他們動了慈心,因為他們困苦流離,像沒有牧人的羊。
37  於是對自己的門徒說:「莊稼固多,工人卻少,
38  所以你們應當求莊稼的主人派遣工人,來收他的莊稼。」

釋義

《瑪竇福音》以一個治癒附魔的啞巴的故事結束了奇蹟敘述。這個故事只佔了很小的篇幅,整個敘述的重點在於表達群眾和法利塞人所做出的兩種不同回應。群眾們高聲宣告這裡發生一個「從未出現過的事情」。這個宣告尚不算是信德,因為信德的對象永遠是耶穌本人,不是外在所發生的事件。不過,這也並不是拒絕接受,這樣的驚訝有可能把人引入信仰。法利塞人的反應則完全不同,他們惡意地做出錯誤解釋。這情況顯示出,單是看見奇蹟並不足以達到信德。《瑪竇福音》以這樣不和諧的音調結束了奇蹟報導的段落(瑪八~九):細心的讀者在這裡應該已經看見了耶穌的命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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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四週 星期一

我的女兒剛才死了,可是請祢來,她必會活過來  福音:瑪九18-26 

18  耶穌向他們說這話的時候,有一位首長前來跪拜他說:「我的女兒剛纔死了,可是請你來,把你的手放在她身上,她必會活。」
19  耶穌起來跟他去了;他的門徒也跟了去。
20  看,有一個患血漏十二年的女人,從後面走近,摸了他的衣服繸頭,
21  因為她心裡想:「只要我一摸他的衣服,我就會好了。」
22  耶穌轉過身來,看著她說:「女兒,放心罷!你的信德救了你。」從那時起,那女人就好了。
23  耶穌來到首長家裡,看見吹笛的和亂鬨鬨的群眾,
24  就說:「你們走開罷!女孩子沒有死,只是睡著了。」他們都譏笑他。
25  把群眾趕出去以後,耶穌就進去,拿起女孩子的手,小女孩就起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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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三週 星期六(彭龍英) 福音:瑪九14-17 

那時,若翰的門徒來到他跟前說:「為什麼我們和法利塞人多次禁食,而你的門徒卻不禁食呢?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伴郎豈能當新郎與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悲哀?但日子將要來到:當新郎從他們中被劫去時,那時他們就要禁食了。沒有人用未漂過的布作補釘,補在舊衣服上的,因為補上的必扯裂了舊衣,破綻就更加壞了。也沒有人把新酒裝入舊皮囊裏的;不然,皮囊一破裂,酒也流了,皮囊也壞了;而是應把新酒裝在新皮囊裏,兩樣就都得保全。」

釋義

今天的福音敘述是耶穌與若翰的門徒談論禁食的看法。對猶太人而言,禁食是相當普遍的宗教行為,但每人賦予禁食的義意則各有不同。法利塞人一週禁食兩次(參閱:路十八12),以表達謙卑和悔罪;若翰洗者的門徒禁食,可能還表達對默西亞來臨的渴望。這樣的背景下,耶穌借用婚嫁的情形為自己和門徒的行徑辯護。在婚宴上,「伴郎」(門徒)必須伴隨「新郎」(耶穌)與之同樂,新郎的出現預示重大的轉變,表明充滿歡悅的時刻即將到來,在此禁食顯的不合時宜。

接著,耶穌用兩則格言作比方,進一步陳述這個道理。新布補在舊衣服上,經水一洗,新布必收縮而讓舊衣服破綻更大;新酒裝在舊皮囊裡,新酒發酵膨脹會使失去彈性的舊皮囊裂開。耶穌的事工表達天主主權的彰顯,然而祂所帶來的革命性之轉變,卻為既有的宗教傳統所不能忍受;故此,耶穌也用這二個比方說明,人們應以一個全新的思維態度來接受祂及祂所傳揚的真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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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6日聖人 聖女瑪利亞葛萊蒂(St. Maria Goretti)童貞殉道 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permalink.php?story_fbid=2067185283391502&id=1000030015112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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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三週 星期五 健康的人不需要醫生;我要的是憐憫,不是祭品 福音:瑪九9-13 

9  耶穌從那裡前行,看見一個人在稅關那裡坐著,名叫瑪竇,對他說:「跟隨我!」他就起來跟隨了耶穌。
10  當耶穌在屋裡坐席時,有許多稅吏和罪人也來同耶穌和他的門徒一起坐席。
11  法利塞人看見,就對他的門徒說:「你們的老師為什麼同稅吏和罪人一起進食呢?」
12  耶穌聽見了,就說:「不是健康的人需要醫生,而是有病的人。
13  你們去研究一下:『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』是什麼意思;我不是來召義人,而是來召罪人。」

釋義

耶穌召叫人成為門徒,但祂召叫的對象並非只是虔誠的或有名望的人。祂也召叫稅吏瑪竇,同時和稅吏與罪人一起用餐。這事令那些忠於法律的法利塞人惱火。耶穌用三組對立的概念 ──「健康的人與病人、義人與罪人、仁愛與祭獻」── 說明這行動合乎天主的正義。對病人而言,耶穌是醫生;對罪人而言,祂是救主;這兩個解釋在谷二17就已出現。除此之外,耶穌還向法利塞人指出歐瑟亞先知的教導:仁愛與信實比滿全法律與祭獻更為重要。耶穌的行動和言語都顯示祂具有天主的權能,並且真正實行天主的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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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三週 星期四 他們歸光榮於天主,因祂賜給了人這樣大的權柄  福音:瑪九1-8 

1  【那時候】耶穌上船過海,來到自己的城。
2  看,有人給他送來一個躺在床上的癱子,耶穌一見他們的信心,就對癱子說:「孩子,你放心!你的罪赦了。」
3  經師中有幾個人心裡說:「這人說了褻瀆的話。」
4  耶穌看透他們的心意,說:「你們為什麼心裡思念惡事呢?
5  什麼比較容易呢?是說:你的罪赦了,或是說:起來行走罷?
6  為叫你們知道,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 ── 就對癱子說:起來,拿起你的床,回家去罷!」
7  那人就起來,回家去了。
8  群眾見了,就都害怕起來,遂歸光榮於天主,因他賜給了人們這樣大的權柄。

釋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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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03日 聖多默慶日 我的主,我的天主 福音:若二十24-29

24  十二人中的一個,號稱狄狄摩的多默,當耶穌來時,卻沒有和他們在一起。
25  別的門徒向他說:「我們看見了主。」但他對他們說:「我除非看見他手上的釘孔,用我的指頭,探入釘孔;用我的手,探入他的肋膀,我決不信。」
26  八天以後,耶穌的門徒又在屋裏,多默也和他們在一起。門戶關着,耶穌來了,站在中間說:「願你們平安!」
27  然後對多默說:「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,看看我的手罷!並伸過你的手來,探入我的肋膀,不要作無信的人,但要作個有信德的人。」
28  多默回答說:「我主!我天主!」
29  耶穌對他說:「因為你看見了我,纔相信嗎?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,才是有福的!」

釋義

長久以來,教會中流傳著一個輕率的說法:「不信(懷疑)的多默」!這名詞所指的當然是《若望福音》中那位名叫多默的門徒。他直接而清楚宣告耶穌的天主性:「我主!我天主!」多默這句話其實是代表所有復活後的門徒團體宣告了信仰。達到這樣的信仰,是一個漫長的內在路程。不僅多默,事實上所有其他的門徒都難以相信耶穌的復活。復活的主必須自己引導他們到達信仰。

根據瑪二八17(參閱:谷十六9-15),面對門徒們的懷疑,耶穌的回應是,以天主性的權威託付給他們一個使命:「走向普世萬民 …」多默得到另外一個完全不同形式的使命:「把你的指頭伸到這裏來,看看我的手 … 伸過你的手來,探入我的肋膀 …」但是,多默並不是經由「看見」達到了信仰,而是藉著相信,而成為真正能夠看見的。對我們所有生活於這個事件之後的人而言,最重要的是耶穌的話:「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,才是有福的」。信仰來自於聆聽耶穌的話,而不是藉由看見奇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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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三週 星期二 祂起來責備風和浪,立刻就風平浪靜 福音:瑪八23-27  

23  【那時候】耶穌上了船,他的門徒跟隨著他。
24  忽然海裡起了大震盪,以致那船為浪所掩蓋,耶穌卻睡著了。
25  他們遂前來喚醒他說:「主!救命啊!我們要喪亡了。」
26  耶穌對他們說:「小信德的人啊!你們為什麼膽怯?」就起來叱責風和海,遂大為平靜。
27  那些人驚訝說:「這是怎樣的一個人呢?竟連風和海也聽從他!」

釋義

瑪竇把這段「平息風浪」的故事緊接在關於「跟隨祂」(18-22)的教導之後:耶穌「率先」登上了船,「門徒跟隨著他」。

耶穌稱他們為「小信德的人」。這個「稱呼」耶穌只用在祂的門徒身上,也就是那些相信祂的人,甚至是在重大危險中唯獨期待祂的救援的人。如果這是「小信德」,那麼什麼是比較大的信德?明顯的,那應該是指能夠驅除一切恐懼的信德,因為這樣的信德使整個人被天主充滿。

福音結尾的問題:「這是怎樣的一個人呢?」這問題是群眾(那些人)提出的,而不是門徒。門徒們知道,祂是「主」。瑪竇區分「人們」和「門徒」,門徒是「小」信德的人,然而「人們」是指「沒有」信德的人。他們最多只是驚訝或提出疑問,但是沒有達到信仰。他們希望得到「證明」,但是對他們而言,奇蹟並非證明,因為奇蹟的意義從來就不是明確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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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年期第十三週 星期一 你跟隨我吧!福音:瑪八18-22  

18  【那時候】耶穌看見許多群眾圍著自己,就吩咐往對岸去。
19  有一位經師前來,對他說:「師傅,你不論往那裡去,我要跟隨你。」
20  耶穌給他說:「狐狸有穴,天上的飛鳥有巢,但是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」
21  門徒中有一個對他說:「主,請許我先去埋葬我的父親。」
22  耶穌對他說:「你跟隨我罷!任憑死人去埋葬他們的死人!」

釋義

大批群眾圍繞耶穌,其中兩人來到耶穌面前,一個是經師,另一個是門徒中的一個。他們稱呼耶穌為「師傅」或「主」,並且願意跟隨祂。他們是否知道,跟隨耶穌到底是什麼意思?沒有人事先知道,必須在跟隨的路上慢慢體驗並領悟其中的真正意義。人子一直走在路上,朝向「對岸」(18),門徒必須同樣為此而準備好自己。幾乎每個人都追求財產、家庭、可以安穩休息的溫暖巢窩;但是當天主的真理在人的生命中展開時,這一切都毫不重要。耶穌並不是禁慾主義者,為了放棄而要求人們放棄一切,而是為了天國的緣故。誰若願意加入祂的使命,必須成為完全自由的,願意供耶穌任意差遣的人。

補充 陳神父默思日記二O一九年七月一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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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 福音:瑪八5-17 

5  【那時候】耶穌進了葛法翁,有一位百夫長來到他跟前,求他說:
6  「主!我的僕人癱瘓了,躺在家裡,疼痛的很厲害。」
7  耶穌對他說:「我去治好他。」
8  百夫長答說:「主!我不堪當你到舍下來,你只要說一句話,我的僕人就會好的。
9  因為我雖是屬人權下的人,但是我也有士兵屬我權下;我對這個說:你去,他就去;對另一個說:你來,他就來;對我的奴僕說:你作這個,他就作。」
10  耶穌聽了,非常詫異,就對跟隨的人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們:在以色列我從未遇見過一個人,有這樣大的信心。
11  我給你們說:將有許多人從東方和西方來,同亞巴郎、依撒格和雅各伯在天國裡一起坐席;
12  本國的子民,反要被驅逐到外邊黑暗裡;那裡要有哀號和切齒。」
13  耶穌遂對百夫長說:「你回去,就照你所信的,給你成就罷!」僕人就在那時刻痊癒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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耶穌聖心節-丙年(聖神降臨後第二主日後星期五)
耶穌聖心節(丙年)福音:路十五3-7

那時候,耶穌給法利塞人和經師講了這個比喻說:「你們中間有那個人有一百隻羊,遺失了其中的一隻,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,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,直到找著呢?待找著了,就喜歡的把牠放在自己的肩膀上,來到家中,請他的友好及鄰人來,給他們說:你們與我同樂罷! 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,又找到了。我告訴你們:同樣,對於一個罪人悔改,在天上所有的歡樂,甚於對那九十九個無須悔改的義人。」

釋義

比喻的開始是對於當時情況的描述:「眾稅吏及罪人們都來接近耶穌,為聽他講道」(十五1),由於法利塞人和經師一向排斥和罪人有任何關係,因此也批評耶穌和罪人來往的態度(十五2)。在這個情況下耶穌必須為自己的態度和行動辯護,祂給法利塞人和經師們講了三個比喻,藉以說明和罪人結交往來是正確的。

面對法利塞人以及經師們的批評,耶穌的第一個回應是向他們講述了「亡羊」的比喻。耶穌首先描述一個情境,並由此而提出一個問題:「你們中間有那個人有一百隻羊,遺失了其中的一隻,而不把這九十九隻丟在荒野,去尋覓那遺失的一隻,直到找著呢?」

當時的猶太人大多以游牧為生,牧人在曠野裡牧放羊群,難免會有羊脫離羊群而迷失在曠野中,面臨生命的威脅,這時每一個牧人都會盡力尋找這迷失的羊,「直到找到為止」。牧人找到迷失的羊時,他的喜樂是如此的強大,以致於不僅把所尋回的羊「放在肩上」帶回來,並且必須邀請朋友和鄰人一起來分享:「你們與我同樂罷!因為我那隻遺失了的羊,又找到了。」

在此,路加強調「稅吏和罪人」開放自己,前來聆聽耶穌講道;而自以為虔誠的「法利塞人和經師們」卻批評耶穌。這兩種對立的態度是整部路加福音的基本關懷之一,路加多次敘述耶穌「和罪人與稅吏交往,與他們同席用餐」,正是表達出天主寬恕罪人的態度(參閱:路五27-32;七34)。

反省

路加福音所提到的兩種態度,我像那一種?我有輕視別人的傾向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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